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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材价格,进入全面治理期
2025-06-13 10:26  浏览:10

伴随国内医用耗材市场走向成熟,耗材价格治理同步深化,逐步形成了以集采为核心、挂网价格动态调整为常态化支撑、医疗服务价格协同改革的"三位一体"治理体系。

01

带量采购进入多元化扩围模式


2024年是耗材集采大年,2025年势头依然不减,但伴随覆盖面逐渐完善,新品类的扩围速度明显降低耗材集采更加注重效率和质量,惠民效应更加显现

如从20多万降到5万的人工耳蜗,2025年3月起,全国各地相继执行人工耳蜗类国采中选政策,为治疗重度、极重度耳聋乃至全聋患者提供了巨大便利。

同时,对非中选产品的价格监管更加细化。如近期广东省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带量联动采购公告中提出,为非中选产品设置调价递补机制,以是否属于已中选注册证的非中选产品为区分,前者可作为中选产品挂网并共享该采购年度内同注册证的协议采购量

京津冀“3+N”联盟动脉瘤夹类带量联动采购工作要求,对于全国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项目均未中选产品,供应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同品种各中选企业最低中选价格中的最高价格及该企业全国各省市挂网价格中的低值。

集采模式也更加丰富多元化。全国联采、地市级牵头集采、医院联合集采、服务集采等形式在探索中不断成熟,对耗材价格水分的挤压更加精细、落地。

在耗材集采机制更加成熟的当下,行业从价格竞争向价值竞争转变

02

挂网价格治理精细化、常态化


耗材挂网正在从以往的信息公示走向精细化价格治理,治理成熟度逐渐与药品领域接近。与集采的“一次性大幅降价”不同,挂网价格治理更注重日常监管和动态调整,与集采共同挤压价格水分

近期,广东、海南、湖南、黑龙江等省份接连发布耗材挂网规则通知,对普通产品、创新产品、首发产品等进行针对性举措,以及进一步合理监管产品价差

广东医保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年销售额较高、销售额异常增长或连续涨价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纳入价格风险品种范围。定期联动药品、医用耗材省外已挂网低价,以及按照挂网规则合理确定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间的价差,管理非中选产品价格推动挂网产品符合差比价关系等。

昨日,海南省发布《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创新药械、首发产品、普通产品挂网做分类申报。其中创新药械的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全国各省级医药采购平台的最低挂网价普通产品未在海南省挂网的,申报企业按全国其他省级医药采购平台现执行挂网价格中的最低价申报,提交至少一个省的挂网价平台截图作为佐证材料,以及挂网省份销售记录截图。对于未中选的集中采购品种,若相关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文件中明确提出了价格要求,则该品种的挂网价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此外,对于价格异常产品,多地建立了预警机制,如湖南省设置采购价预警阈值(挂网价×50%),当低价交易占比超10%时列为重点监控品类,要求企业下调价格。

价格联动成为挂网管理的核心机制,且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通过暂停挂网、信用记分等措施,提高企业合规意识,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03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撬动治理杠杆


从去年年底国家医保局开展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到今年全国密集落地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和优化成为治理耗材价格的有力杠杆。

国家医保局自2024年开始,统一部署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专项行动,聚焦以物耗为主、量大、虚高检查检验项目,分析区域间价格和成本情况,分批指导高价省份合理下调检查检验类价格水平,比如,某省B型钠尿肽测定330元/项降至180元/项,某省糖化血红蛋白测定由88元/次降至30元/次,通过结构性调整,持续将医疗价格导入符合公益性和社会价值取向的轨道。

国家医保局曾在文章指出,对于检查检验项目预期目标价的定价问题,应全国价格联动,倒逼降低试剂价格

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司长丁一磊在近期文章中指出,立项指南对存量价格项目进行系统性重塑,无论是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还是加收项、扩展项都更加准确,更加清晰,实现技术规范与收费规范既紧密衔接又科学分离,“技术归技术,收费归收费”。

与现行价格项目相比,立项指南能够加快解决临床收费难题,去解除特定的耗材与特定项目的捆绑关系,把医用耗材的使用权交给医生、交给临床,做到因病施治。

同时,集采也在反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集采挤出的虚高价格空间,为更好支持创新药、新医疗技术、上调现有医疗服务价格创造客观条件,更高效地促进创新产品、技术和医疗服务之间的平衡。

通过集采扩围、挂网优化、服务价格调整等多措并举,一个更加规范、透明、高效的耗材供应体系正在形成。

END 

【来源:赛柏蓝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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