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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耗材挂网、回款新规发布
2025-06-05 09:30  浏览:49

耗材采购驶入新纪元,12条细则同时规范行业与市场。

01

耗材价格治理升级

重点管控年销售额高品种

今日(6月4日),广东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4日至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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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广东省上次发布药耗采购指导已5年,最新《指导意见》涵盖4大部分共计12条举措,涉及采购模式、价格管理、政策协同、监管服务等一系列具体内容(完整见文末),有效期同样为5年。

以集采为例,除了落实国采、开展省采、稳妥接续较为常见的要求外,此次围绕扩大集采覆盖面继续发力,包括采取适当方式参与兄弟省市区开展的带量采购;鼓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参加带量采购等

此外,还提到要充分考虑临床需求、技术路径、产品质量等因素,不断优化竞价规则,以及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品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监督管理

近段时间,耗材价格治理风暴席卷全国,此次《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强化价格管理,并公布了详细的工作机制。
其中,严格执行线上采购系耗材价格管理的技术基础,要求医保部门常态化开展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测算工作,适时在辖区范围内发布公立医疗机构网采情况、线下异常高价采购、违规线下采购等情况。
有序开展价格治理和定期开展价格联动为耗材价格管理的具体手段。
根据《指导意见》,广东将年销售额较高、销售额异常增长或连续涨价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纳入价格风险品种范围
医保部门和采购平台通过提醒、约谈、函询等方式,指导和督促企业主动规范价格行为,针对价格风险的不同程度相应采取红黄标识、暂停挂网、撤网等处置措施,并于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衔接。
同时,定期联动药品、医用耗材省外已挂网低价,以及按照挂网规则合理确定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间的价差,管理非中选产品价格;推动挂网产品符合差比价关系等。
上述举措目前已在全国多地广泛应用,黑龙江、山东、甘肃、江苏等地已有数十万量级耗材因价格治理或价格联动问题被暂停挂网。

02

推动线上集中结算

欠款严重医院移交纪委

出于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监管门槛等方面的考量,近年国家正在持续优化耗材挂网规则。

《指导意见》中提出,企业供应公立医疗机构的所有药品和医用耗材应在省招采子系统公开挂网挂价,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不得高于挂网价。此外,在省招采子系统挂网的产品,医疗机构可选择任一采购平台开展采购
伴随挂网规则完善,创新产品、首发产品的挂网门槛迎来降低,同时对耗材价格也将形成赋能。
近期,海南、湖南等地均围绕规范耗材挂网单独发文,明确了各类挂网价格要求并建立价格预警机制,定期联动其他地区挂网价格已成标配。海南还提出医疗机构可通过平台填报采购价格、采购数量等向企业发起议价,耗材价格的实际采购价格获得进一步下探空间。
在“推进政策协同”部分,此次《指导意见》主要聚焦支付结算,直面企业端最关心的支付标准与回款效率。
根据《指导意见》,国采药耗材中选品种以中选价格作为支付标准,并鼓励非中选企业主动降价。结算方面,要求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直接结算机制;鼓励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通过线上集中结算
此外,各地医保部门可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支付药品耗材货款情况定期排名并以适当方式公开,对欠款严重或恶意拖欠货款的信息移交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及纪检部门
现阶段,针对耗材采购的监管已穿透至全链条,且监管的覆盖面和颗粒度均全面升级。
根据《指导意见》,广东依托省招采子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采购监管系统,对挂网、采购、交易、结算、配送等全流程进行监测。同时,逐步扩大监测范围,以公立医院为主,逐步向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延伸
此外,信用评价体系也被专门提到,要求采购平台加强交易各方不良记录动态管理,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
将时间拉回到5年前,耗材的集采规模、挂网效率、监管力度均和当下有明显差距。伴随最新指导意见出台,在更为详尽的管理规范下,耗材行业又将迈入新的篇章。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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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赛柏蓝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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